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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龄资讯

民政部: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或将有所降低

发布时间:2013-06-26   作者:   点击率:3928
 

  据中国之声《新闻和报纸摘要》报道,民政部起草的《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昨天结束,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或将有所降低。

  截至2012年底,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亿9390万人、预计今年将突破2亿,2034年突破4亿,2054年突破4.72亿。相比之下,全国养老机构目前仅4万多家,总量仍显不足、结构性短缺问题尤为凸显。

  通过两个《办法》,我国将首次以部门规章方式,统一规范各地养老机构的设立和运行。

  在准入方面,过去一些省市要求养老机构床位须达到30张以上,新规规定,新办养老院床位数在10张以上,并有相应的人员等硬件条件即可;在开设主体方面,新规规定,民政部门应当鼓励、支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、运营养老机构,外国人也可办养老院。中国老龄研究中心主任党俊武:

  现在我国老龄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,把门槛规定的非常高,不利于整个事业的发展。关键问题是在现实当中,很多城市有很多家庭式的养老机构,两套房子养活十几个老人。市场自发的这种形式反映了一种现实,我们不可能都建有多少万张床位的大型养老机构,而且很多人习惯在社区里、比较成熟的文化圈里享受这种服务。

  党俊武还建议,养老机构应强调专业化、标准化、规范化和职业化。特别是应该在相关《办法》中加入对康复、护理服务人员的标准规范。目前的这个办法只是说养老机构提供生活照料服务,但是康复护理、分病种的康复护理标准没有提到是一大遗憾,这个必须解决。再加上对于从业人员的一些规定——几个医生、几个护士,这样整体就能得到保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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